Roles Before & Now: English Instructor/Marketing Officer/On-line Shop Owner/Assistant to International Businesgroup/Reporter/Interpreter/PR Executive
  • 如题。

    今日大雾。

  • 睡到自然醒,时间指向8:14.

    把牛奶麦片倒进炖锅中,一边等它煮熟一边刷牙洗脸。外面的天阴阴的,不管怎样今天也要出门走走了。吃完早餐,默写了两遍五十音图,读了两篇英文。去阳台上收拾衣服的时候才发现,太阳出来了。

    十一点多从住处出发,倒了一次车提前到达按摩的地方。因为昨晚有预约,大名鼎鼎的七号今天给我按摩。相比其他的师傅,他比较细心,力道也正合适。他问我是不是睡眠不太好,我说老做梦。他说跟我的颈椎不好有关系的。嗯,看来以后真的要注意坐姿,工作期间经常站起来活动一下。

    每次来这家盲人按摩店,都有一种放松的感觉。而盲人师傅们整洁的穿着、开朗的性格,更让我觉得感动。没有和他们接触过的人,一定想象不到他们懂得许多知识。除了基本的按摩和养生常识,他们中有人懂得天文、电影、古书,甚至还有国际政治方面的信息。每次听他们侃侃而谈的时候,我就觉得像我这样四肢健全的人真是太肤浅。

    其实在今天的按摩之前,我还在那个附近乱晃了一会儿。居然发现一个花鸟鱼虫市场,其中有一盆粉色雏菊,一下子让我动不了脚步。在那些黄的、玫红的颜色中,它显得那么特别。于是,我把它带了回来。倒了两次车,兜了一小时的超市,好不容易把它安全带回住处。在书桌边打扫干净一块地方,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在那里,要记得经常给它浇水。

    捧着它过马路的时候,想起韩国电影《雏菊》中的镜头,于是自恋地笑了。

    你看,有的时候,一个人也可以很快乐。

     

    P.S.昨天,一个女同事跟我说公司一个大叔级司机骚扰她,还给我看了他发给她的短信,其内容无耻至极!有那么一秒,我真的想打电话过去骂他!什么东西?!长个鸡巴就敢出来撒野?!我又联想起最近听说的一系列老男人和小女生的乱七八糟的事情,更加觉得这个世界的龌龊、虚伪和丑陋。最后,我建议女同事保留短信息作为证据,并且告诉她,如果他再次骚扰,一定要去人事部说清楚。“女孩子出门在外,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。”临走的时候,我这样告诉她。可是我的心里十分难受,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?

  • 2009-11-07

    I AM KILLING THE TIME - [杂谈]

    TMD创造了这句英文?!?!

     

    过去的一个月,仿佛都是在数着分针中度过。一个独居的年轻女人,在房间里看书、上网,周围安静至极。长此以往,我想我会失去说话的能力。所以,习惯了回来后打开电脑播放无聊的肥皂剧,相比那些情节,我更需要的是里面的声音,人们说话的声音,会让我觉得我还是生活在地球上,我不是一个人。

     

    这个时候,无比想念过去的朋友,叽叽喳喳的她们。太久一个人了,我基本上忘记了如何跟别人单独相处。无论是和小V的会面,还是偶尔和隔壁的小妞出行,我都下意识地提醒自己:你身边还有一个人。

     

    否则,我真的会自顾自,完完全全忘记身边的人的存在。我不是开玩笑,我想我是病了,但也不是自闭症那么可怕。希望不是什么孤独症,这个对我这样的穷人来说太矫情。

     

    这些日子里,也在反省自己,我想一直以来我大概是自我感觉太好,十分自恋,这样的我离朋友越来越远。我的虚荣心和疲惫感让我越来越少地联系过往的友人,而忽然有那么一天我明白了:没有我的存在,她们一样过的很好。“这个地球没有了你,照转!”很多年钱妈妈教育我的话,到今天才领悟到。

     

    而时间,正在滑向我的而立之年。那些羞涩的、快乐的、热爱的、痛苦的时光,一去不复返。今天正在慢慢溜走的,从我敲打键盘的指缝间溜走的,还是时间。待到满头白发的那一天,谁还敢说KILLING THE TIME

     

    我不知道我该怀念什么。

     

    P.S.今早接到通知,将有一位同事搬过来跟我一起住。这个消息让我烦躁了一天,因为我将要和另一个不熟悉的人相处。对于一个习惯了独处的人来说,这简直是晴天霹雳。

  • 我想说,我是标题党。

     

    上个月在南京玩儿,在书店买了一本郭敬明主编的《最小说》。翻了前面几页,我不得不惭愧地承认:好吧,我看不懂!再仔细看作者的介绍,上帝!原来是一个男孩子。之前一直在看配文的作者写真,偶一直以为那是个女的!

     

    从快乐男声开始,中国男人一个个走上奶油路线。有的时候,翻看那些个时尚杂志,真怀疑自己的眼睛:男人怎么可以长的那么细皮嫩肉?甚至有吉米这样的高人在博客里骄傲地宣布:我比女人还要女人。公司里新来的一个男同事,喜欢翘兰花指,走姿赛过风摆柳,电话里的声音几乎让你雌雄不分。

     

    上周闲逛篱笆,一个在上海火了好几年的论坛。看见一个男人(也可以叫做女人)发的征婚贴,根据他的描述,是个英俊潇洒海龟派富二代,点明要结婚,对方男女皆可。WHY?因为他二者都爱。奇妙的是,感兴趣的还不在少数,估计他的站内信箱日日爆满!只是大家各怀鬼胎罢了。

     

    我上高一的时候,班上一个女孩子经常黏着我。开始没在意,一直到一个秋高风黑的夜里,她借口到我们寝室问数学题。问着问着就对着我说:你真的 好可爱!说着说着就把手伸向我的脖子,企图抚摸,嘴巴也越凑越近。可怜那个时候的我对“拉拉”一词完全没有概念,只是觉得浑身不自在,推她于千里之外。后来我把此事汇报给我姐姐,“拉拉女”遭到严重警告。

     

    工作之后我跟一个法国友人聊起这段遭遇,他一本正经地说:“噢,那说明你很有魅力!”我白他一眼:啥意思?他耸耸肩膀,“这是我奶奶说的!如果一个人既受异性喜爱,又能吸引同性,这个人一定很有魅力。”这种说法让我的悲惨历史一下子转化成可以为之骄傲的事情,中外文化差异由此可见一斑。

     

    再说我大学时的一个系的女生S,经常上自修回来发现书包里有一封情书,这直接激怒了S的男友。于是他跟着S去上自修,连续几个晚上的蹲点,终于逮住塞情书的:居然是一个女生!S男友第一反应:说吧,你给谁递的?那个女生表情冷漠:“你就是她男朋友?我喜欢她。”S和男友二人差点当场晕倒!

     

    细细想来,篱笆里征婚的那个男人可真是艳福不浅,雌雄同体,也就意味着选择面比一般人宽许多。在这个剩女盛行的时代,他是前途无量阿!因此我建议广大单身女青年,不要在一个叫做“男人”的树上吊死,与其受小三、二奶之败类的折磨,还不如享受一下“女人”的爱。“切!我宁愿孤独终老也不做拉拉!”——肯定有大批女人这么说。也是,女的跟女的,我还真想像不出来该怎么SEX?起码生孩子是没谱了,不过话说回来(此处引用法国友人的原话),“How do you know you don’t love women even without a try?”(你都没试过你怎么知道你不喜欢拉拉?) 

  • 我坐在社会新人旁边,脑袋里冒出这么个如果。一分钟之前,我和她打车过了站还浑然不知。小家伙不由得忆起家乡的好:我们家那边的公车都是环线的,不怕丢!

    于是,我这个社会老人突然就想:嗯,如果人生也是那样,就永远没有错过的遗憾了,因为每一站都会在原地等着我。

    晚饭我邀请社会新人去吃麻辣干锅虾,那家店我坐公车经过无数次,每次都闻见飘扬在空气上方的香气,咽了无数次口水,今晚终于实现食愿!用餐期间,小妞跟我说了几件内部八卦,听得我“啊”了好几回,真是OUT啦!饭毕我又带她去南街小逛,在我常去的小店她收获了一条可爱的运动裤,呵呵。

    回来的路上,又一次回放自己这二十多年的人生,结果是我并不想乘坐什么人生环线巴士,因为想了想去,我过去的人生虽然不是那么精彩,可是并没有什么后悔的、错过的。因为从17岁那年第一次为自己选择高考志愿的时候,我就告诉自己:从今以后,我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,但是做了,就不要后悔。后来,我做出了一个又一个决定,从来没有后悔。而这一个又一个决定组成了我之前的人生,组成了现在的我。

    这一个星期,说不出来的窝火。嘴巴上都长了泡泡,上班间歇好几次觉得恶心、想吐。也找不出缘由,这是最让我抓狂的。于是,今晚拉了小妞去大餐。回来后正对着镜子卸妆,鼻子里居然开始流出红色的液体!没错,我流鼻血啦!那一刻,我居然想笑!我想我想通了:我的冬季综合症提前来了。(这个话题下次再写)

    最后说说今天的早餐:冰糖红薯赤豆汤。【做法:赤豆浸泡一夜,加水煮半小时。再把红薯切块,同冰糖一起加入锅中煮半小时。我用的是九阳牌炖锅,先加热,后调到保温,等于煮了一夜。早上起来就可以吃啦!看书上说这道粥有润肠通便、降血压、调节血糖和预防结石的功效】

    明天一个人在办公室,BOSS在我的怂恿下终于一个人去泰山玩儿了。临行前,我赠她八字诤言:

    珍惜风景,远离艳遇。

    姐们给我的回复是:“应该倒过来说哈哈”

    哦,好吧,果然是老大。晚安:)